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太湖花园二区277-102)
编号:2026(新)0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6年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山路9
联系方式:81156210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陈茂孝、 王莲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太湖花园二区277-102 | 锡房权证新区字第wx1000074194号、锡房新区共字第wx1000059223号、 wx1000059224号、 wx1000059225号 锡国用(2008)第06004719号 | 陈勇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