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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www.ccgp.gov.cn 时间:2025-07-15 11:59:15 查阅:708

项目概况

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十字万象汇a座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fwzb-2025-008

项目名称: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84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1(项)详见采购文件13,840,000.0013,84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规划编制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服务期限:2026年12月31日(可随省市文件变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关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1.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进行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评审时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其中:

①联合体协议载明需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1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十字万象汇a座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十字万象汇a座5楼510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十字万象汇a座5楼5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途径:携带有效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十字万象汇a座5楼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29-32003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十字万象汇a座5楼

联系方式:029-8889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杨利乔、张欣欣

电话:029-88897788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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