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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重点工作思路

来源:zrzy.jiangsu.gov.cn 时间:2026-02-08 06:45:36 查阅:111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部、省、泰州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部署,围绕“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工作主线,切实做好空间规划、用地保障、资源管护、依法行政、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绿化造林、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筹空间规划,优化功能布局。探索建立完善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条控制线”,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完成我市及所辖靖城街道等9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方案修改,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启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出台《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方案》,在前期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同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产业转型与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研究、村庄发展研究、三线协调划定、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10个专题研究,形成初步成果。优化三线布局,形成“8+20”平方公里空间布局预案。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对相关部门涉及第三方机构的规划编制统一组织招投标,全程参与部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10个专项规划中,市域综合交通、镇村布局2个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其余8个专项规划已完成招投标并启动前期调查工作。组织编制组逐个部门对接专项报告,重点了解教育、医疗、养老、殡葬等涉及民生的项目的规划布局和用地需求,确保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无缝衔接。结合特色田园乡村,编制孤山镇勤丰村、西来镇丰产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注重与镇村布局规划的协调融合,合理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推进勤丰村、丰产村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完成村庄规划审批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对中心城区控规,牵头相关单位多轮研讨、反馈,形成初步方案后多方征求意见并完善,经过多轮汇报和修改,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案成果,通过专家认证,并进行了规划公示,经规委会审查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对中心城区进行街坊细化,拟定更新改造初步方案。细化城市“家·公园”建设标准,谋划城市形象标志性工程,设计天际线、绿化、夜景等景观,打造具有浓郁现代化、智能化色彩的滨江城市。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和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积极上争规划空间和流量指标,保障各类重大项目近期用地需求。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节约集约用地。围绕高质量发展省级考核指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目标,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全力科学保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根据用地计划分配方式和报批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最新政策要求准备报批材料,同时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征转用手续顺利上报审批。今年以来,集中力量组卷报批g40沪陕高速扩建工程(靖江段)、江阴第二过江通道工程(靖江侧)、全市安置房遗留问题补征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和市政府重点项目。目前已获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058亩,统筹安排了4个征收转用批次、5个单独选址项目。强化土地供应,有效保障各类优质项目落地,今年以来挂牌出让工业用地1263亩,土地成交价3.4亿元。研究中小企业供地机制,配合起草《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集约化用地用房的意见(讨论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项目准入,从源头上降低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等风险。全力开展批而未用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处置任务,会同各镇(街道、园区)逐宗商讨初步处置方案及时间要求。重点推进企业原因造成的疑似闲置土地清理整顿,集中约谈江阴园区、开发区、城南园区、新桥镇的相关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拿出合理解决方案,并重新签订开竣工协议,为企业套上规范的约束。以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作为全面完成闲置低效处置工作任务的增长点,通过转让、资产重组等形式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全年共处置15584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比年初下达任务超额完成26%。本着储备计划科学、供应结构合理、融资规模适度的原则,编制完成全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启动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结合旧城改造,积极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先后与江苏双达泵阀集团等单位进行收购洽谈,与江苏德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签订了搬迁补偿收储协议。2020年共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18份,收储土地539.81亩,收储金额7.7亿元。共出让经营性用地19宗,面积815亩,成交价27.85亿元。

三是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用地秩序。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对照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做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围绕耕地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和卫片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确保各类违法用地及时处置到位。充分利用省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上传监管系统,完善联动机制,有力实施长效监管,牵头组织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行动、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序时推进违法用地三年整治行动,努力维护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用地27宗(其中2019年卫片查处16宗),面积213.92亩(其中2019年卫片查处191.45亩);非立案查处违法用地4宗,面积31.07亩,已全部消除违法状态,提请市政府专题部署开展9条道路的补办征用完善手续。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复垦“双整治”工作,牵头各镇(街道、办事处)序时实施到位,完成占补平衡新增耕地1688亩,增减挂钩新增耕地923亩,超额完成泰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双整治”复垦地块核查,已完成全部项目的调查、取证上传。配合市监委等部门对2009年以来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复垦地块组织“回头看”,对前期督查发现问题,敦促属地进行整改。目前,核查整改工作基本完成,还有被占用建房、道路、成片种树等情况不能整改,已申请核减项目库面积。

四是加强政策应用,保障群众权益。做好新《土地管理法》的宣传贯彻,强化涉土信访维稳处置。进一步加大涉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涉土问题处置,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处人民来信12封,来访19批37人次,阳光信访系统年内处理31件,12345热线平台举报868个,办结率100%。局领导信访包案10件,积案化解1件。进一步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拓宽监督和参政路径。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部门行政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5件,依申请公开69件。积极参与全市安置房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前期调查,强化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商,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已序时完成125宗6399亩安置房挂牌地块的竞买报名、保证金缴纳各项工作,列入计划的所有地块全部成交。土地征收方面,1468亩集体土地安置房,第一批520亩已上报泰州市局审核,第二批正在组织报批材料。另有997亩批而未供安置区地块,将在1468亩集体土地征收完成后再组织挂牌整体出让。在规范土地出让、完善建设手续、消防突出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上,研究安置房交易相关不动登记和缴费办法,逐镇逐小区过堂安置房办证资料收集情况,力争2021年春节后开始在全市全面分批启动安置房发证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形成统一时点更新初步成果并通过国家“三调办”审查。推进全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出台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启动全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一体化”发证工作,2020年内完成55%,提前完成5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模式,在年初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努力做好96510热线咨询、预约服务,有序开展现场登记服务。2020年共办理首次登记48677件,转移登记11233件,预告类8194件,抵押类17920件,查封4248件,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登记需求。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细化落实“1230”工作目标具体举措,充分利用出让公告空档期,指导企业完善相关规划方案,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动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开发区3企业成功实现“拿地即发证,交地即开工”。

五是推进扫黑除恶,强化安全生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明确的各项要求,不断将宣传教育、线索摸排、信息保密、人员职责等要求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深挖彻查,强化源头治理,确保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照《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各单位结合自然资源部门业务职责,重点在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局机关内部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建设项目规划技术审查、土地违法违规清查、测绘行业安全等7个方面认真梳理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制定发布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方案。督促和指导完成孤山东北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全员组织参与全市秸秆“双禁”工作,承担市级综合巡查、争议火点权属认定等工作。

六是推进绿化造林,开展生态修复。充分挖掘造林潜力,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绿化造林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两违”整治河道的绿化指导和监管。合理配置树种,增加森林覆盖,扩大生态容量,构筑护堤护岸屏障,健全堤岸沿线生态防护体系,改善岸线生态景观。2020年新增造林2580亩,新建、完善和更新林网2.1万亩,创建国家森林乡村4个,省级绿美村庄6个。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植物检疫、木材运输检查等各项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人工养殖禁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和处置工作。将国土整治作为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抓手,注重生态系统的多重属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大湿地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强化对长江江堤内外的造林绿化,推动沿江建设用地持续减量化。有序推进长江沿线国土生态修复项目,完成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和子项目设计方案,及时督查各属地乡镇开展施工建设单位招投标和进场施工。2020年12月份,三个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五圩建材、新桥滨江湿地项目施工接近尾声,力争春节前全面完成并报请泰州市局组织验收。

二、2021年重点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提出的“奋力跻身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奋起争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市”“争做现代化建设‘东线第一帆’,乘风破浪、勇立潮头,加快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开启‘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靖江新征程”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规划工作职责,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融合交通、林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建设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统筹管理水平和执行效果。

二是继续做好用地保障服务。与省、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全面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加强和各镇街园区的沟通对接,做好用地政策指导。做好用地报批材料完善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的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镇村各类产业用地的倾斜力度,保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公益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是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敦促各镇街园区拓宽处置思路,强化多措并举,加大处置力度和范围,确保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历史遗留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目标。

四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和年度卫片图斑发现的违法用地整改等工作,迎接上级部门核查验收。按照《靖江市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继续跟进、加快整改,确保序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五是全面开展农房登记发证等工作。继续开展全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推动发证工作常态化。全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部完成。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计划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完成年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六是积极开展土地储备和上市。继续开展地块收储洽谈。对已收储地块,认真做好前期房屋拆除、场地平整和土壤修复,确保上市出让地块净地无矛盾。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参与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需求,适时调整供地规模,控制经营性用地上市节奏,保证土地供应结构合理,实现供求关系平衡,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七是推进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不断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效能提升,全面实施“一窗受理、联合审批”。按照市政府明确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意见,全面启动全市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

八是继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牵头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和完善工作。在森林应急预演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应急演练,确保演练成功。

九是序时推进绿化造林工作。牵头开展全市林地规划布局,给造林留有空间。通过增加河道旁栽植行数、在道路两侧营造一定宽幅的林带等方式,有效增加全市绿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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